龙陵:立足“三转”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发布时间:2015-08-11 15:39:00   来源:保山市纪委

龙陵县严格按照“三转”要求,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聚焦主业转职能。找准定位,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县纪委先后3次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传达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精神和推进“三转”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定期向县委汇报相关工作,为县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提供决策依据。聚焦中心任务,克服大包大揽的问题,对县纪委监察局近年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共清理出150个,取消或不再参与135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5个,着力解决职能职责错位、越位、不到位问题。

增强监督转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聚焦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机关单位、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开展公车私用、公款消费等督查活动。今年以来,县纪委继续保持明察暗访的高压态势,在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公车私用、滥发钱物、大操大办等“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6次,对2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问责。

强化自身建设转作风。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选派纪检干部外出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2015年以来,共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0余次,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县举办的各种理论业务培训13批29人次,参加各类顶岗锻炼5批6人次。制定出台《龙陵县纪委监察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指纹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严格实行交办制度,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以县纪委办公室《交办通知》的方式进行交办,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委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目标要求等。对未按时限办结的,进行督办或约谈,有效解决政令不畅的问题,不断提升执行力。截止目前,共发出《交办通知》26个、提出交办事项104项。(饶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