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三转“转”出监督执纪问责战斗力

发布时间:2015-08-07 11:35:30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5年以来,景谷县纪委监察局秉持改革发展精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转”出监督执纪问责战斗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亮点凸现、成效明显。

转职能,删除繁枝,攥紧拳头发威力

按照回归主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总要求,对2008年至2014年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183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调整,仅保留15个议事协调机构,改变纪检监察机关“身兼数职”、“前线作战”和“既吹哨子又打球”的传统做法。按照全员参与查办案件要求,抽调80%以上的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信访初核、查办案件和加强作风督查,形成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合力。“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事事参与,但件件事情都监督到位,稍有不足就有可能被问责”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热议话题。

转方式,改革创新,反腐倡廉持续给力

严格落实“两责任”。年初,县委书记与11名县委常委和县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与10个乡(镇)党委、政府及58个县属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中,县委常委带队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层层传导压力,上下狠抓落实的新常态。县纪委认真落实“监督再监督”责任,制定《县纪委常委联系督促乡镇及县属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制度》,明确了开展联系督促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和措施,对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起到积极作用;及时召开重点领域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约谈会,对14个县属重点领域部门单位的2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

监督执纪严问责。按照重点工作实施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到哪里的总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加大对地震恢复重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教育教学、医疗卫生以及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清主次、厘清权责、严肃执纪问责,决不姑息。先后问责领导干部54人次,其中:正科级干部16人次,副科级干部11人次,主任科员3人次,副主任科员1人次,其他人员23人次;涉及党员40人次;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被问责29人次,因分管工作责任不到位被问责11人次,因在地震恢复重建工作中组织协调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落实包保责任不到位被问责14人次。同时,还问责了在恢复重建工作中工程进度缓慢、任务落实不力的4个乡(镇)党委、政府和1个县属部门单位。通过问责,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和推进工作之目的。

正风肃纪反“四风”。抓住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专题巡查等方式,对10个乡(镇)、68个县属部门单位的“四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对3个乡(镇)、9个部门单位的18名违反“四风”的干部职工给予全县“通报批评”问责。认真开展云南省领导干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全县106个部门单位、722名科级以上干部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收“红包”的承诺,2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和“红包” 1.05万元。

利剑高悬惩贪腐。县纪委监察局利剑高悬,始终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先后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件,立案查处违规违纪12件12人,其中: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人,一般干部6人,农村党员5人;审理办结6件6人,司法移送3件3人,正在办理3件3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行政开除处分3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指导乡镇及部门办理案件7件7人。

宣教入耳又入脑。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廉政党课71场次,参加人员 3500人次;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向1200余名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洁短6次;69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先后组织1693名党员、干部到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137场次,建立党员、干部个人警示教育活动档案 1700余份。“廉风细雨润芒乡,风清气正好扬帆;领导干部勤廉政,千家万户奔小康”。全县上下“廉荣贪耻”氛围浓厚。

转作风,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勤政廉政树形象

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县纪委监察局敢于向自己“开炮”,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严、实、长”和勤政廉政的工作作风扑面而来、赏心悦目。

“严”字当头抓纪律。在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五禁止”的基础上,制定《景谷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景谷县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党章》,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抓落实。制定《景谷县乡(镇)纪委副书记及监察室主任任免审批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任免程序,严把纪检监察干部进、出“关口”。

“实”字当头抓作风。不断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严明委局机关干部监督、检查、办案、保密等工作纪律,不定期地对机关干部学习、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内部通报,与评先评优和奖惩、提拔紧密挂钩,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形象和能力建设,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从“长”计议提素质。建立委局机关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人人轮流登台当主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系列重要讲话、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技能等知识。“磨刀不误砍柴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及“以会代训”、“跟班顶岗”等形式,全员培训纪检监察干部。选派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央、省、市参加业务技能培训40余人次,指派1名干部到市纪委“跟班顶岗”,抽调4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参加案件查办工作。县纪委监察局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1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06人。通过系列培训、学习和锻炼,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勤政廉政树形象。通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等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做好廉政风险排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请示汇报等工作,使权利公开透明,阳光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精诚团结,敬业奉献、不计报酬,有点甚至放弃节假日、休息日而投入到紧张繁忙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5年来,无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