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四抓四强化”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5-08-07 11:18:58   来源:楚雄州纪委

姚安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把从严治党“新常态”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全过程,从严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纪检干部,严防“灯下黑”。

抓教育,强化“免疫力”。一是开展理论学习。将每周一上午定为机关集中学习日,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带班学习制度,促使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切实增强遵守政治纪律的坚定性。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理论学习24场次。二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党课教育等方式,坚持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念好“纪律咒”,切实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讲规矩、守纪律的政治“明白人”。三是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研讨、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违纪违法案件庭审等方式,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做到知敬畏、明底线。今年以来,共开展廉政教育8场次。

抓制度,强化“约束力”。一是完善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制定完善了《中共姚安县纪委工作规则》、《中共姚安县纪委常委班子议事规则》和《姚安县监察局工作规则》,委局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姚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机关工作、学习、会议、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值班、请销假、保密、卫生及安全管理等15项制度,并汇编成《制度汇编》,做到人手一册,切实用制度、靠制度管人,增强制度实效。三是完善内部业务工作流程。制定完善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委局机关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强化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违规用权和行为失范。共清理内部职权129项,制定外部流程图5个、内部流程图38个,排查内部机构风险点24个、个人风险点54个,制定内部机构防控措施43条、个人防控措施152条。四是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姚安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姚安县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从严监督管理。2014年以来,先后共6次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18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外出请示报备,10名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并对16名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了述职述廉评议。

抓机制,强化“落实力”。一是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姚安县纪委监察局督促检查工作暂行办法》,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会议督办、约谈督办、派人督办、通报督办等方式,按周、按月对领导交办事项和周工作计划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二是建立考核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姚安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细化责任分解,每年年初与委局机关各室、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签定了《查办案件工作考核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兑现奖惩。三是建立问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姚安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工作中有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情形人员进行工作问责,问责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抓监督,强化“震慑力”。一是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聘请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员11名、特邀监察员10名,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问责作风、“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二是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在县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举报途径,促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三是加强作风督查。通过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情况的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敢于“自曝家丑”。2014年以来,全县对3名因违反会议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5名因工作不到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进行了通报批评、书面检讨和约谈。(王开国 自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