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五抓”并举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5-08-05 10:26:58   来源:楚雄州纪委

武定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有力措施,“五抓”并举,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争创一流业绩打牢基础。

抓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按照纪检监察干部每周一集中学习半天制度规定,采取领导辅导、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结合实际举办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等,选派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在北戴河、杭州、北京培训中心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和省纪委举办的各种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选送年轻干部到州纪委跟班顶岗学习,多形式、多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抓机遇,选准配强干部。抓住完善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和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和云纪发〔2009〕4号文件精神的机遇,制定《武定县纪委监察局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往,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要求,选人用人。在选拔方式上坚持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程序上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要求办理;在选拔对象上,突出领导干部、办案骨干为重点,把那些愿意干事、能干事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近三年来,共有5名优秀干部提拔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

抓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科学制定《武定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监督制度(试行)》《中共武定县纪委工作规则》《武定县监察局工作规则》《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显现出的问题,由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导调查了解情况,对照制度进行帮助教育,从而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抓考核,激发工作热情。制定《武定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机关各室工作目标实行量化考核打分,做到四个结合:即把绩效考核成绩与年度工作民主评议相结合;与年终评优相结合;与津补贴相结合;与提拔重用相结合。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明确了职责、指明了方向、落实了任务,逐步形成了争先晋位的激励氛围。

抓形象,增强服务意识。为了给前来办事的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在办公楼一楼醒目位置,把全体干部身份和服务承诺亮出来,在机关办公室、楼道、走廊墙壁悬挂党风廉政、文明用语、公民道德规范等标语20余幅,建成了全州乃至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规范化信访接待室和视频会议室,着力营造一种安逸、安宁、安心的氛围,让来访群众感觉上访就像回娘家,一下就能找到“主心骨”。

通过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加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开展。近三年来,武定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2次被省纪委表彰为查办案件工作二等奖,被州纪委监察局表彰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查办案件工作先进集体”“执法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有3名干部受到省、州纪委表彰。(刘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