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实行目标管理 力促种好“责任田”

发布时间:2015-07-24 09:15:14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精神状态不佳,不思考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不作为”等问题,镇雄县纪委制定《中共镇雄县纪委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在委局机关和纪工委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增强纪检干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种好“责任田”,履行好监督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聚集主业制定目标。紧紧围绕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突出抓好维护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和惩治腐败等重点工作,根据各室、纪工委职能分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使干部职工切实按照“三转”要求,找准职能定位、牢记职责使命、树立担当精神。

责任到人明确目标。按照分工不同、责任不同,将责任分解、任务细化。逐级逐人签订《镇雄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个人目标管理考评责任书》,县纪委主要领导与委局领导签责任书,分管委局领导与各纪工委书记、室主任签责任书,各纪工委书记、室主任分别与干部职工签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有人办事、事有人办。

强化考评实现目标。严格责任检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采取日常跟踪、季度自查、年终考核等方式,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倒逼管理,发现差距,及时弥补,并按照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考评结果兑现奖惩,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