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双江县纪委县监察局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自我监督,实现自我净化,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增强纪检干部免疫力,自觉、主动、严格地将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奉献的纪检监察铁军。
亮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不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承诺书、不违规插手土地征用承诺书、不收受“红包”等承诺书,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讲规矩,强化自我约束。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该县制定出台了《双江自治县干部作风规定(试行)》、《双江自治县从严管理科级领导干部十条规定》、《双江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双江自治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双江自治县干部职工下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交纳食宿规定》、《双江自治县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时刻自警自励,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树立了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严惩处,防止“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败坏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