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建章立制促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提升履职质效

发布时间:2015-07-23 16:04:05   来源:曲靖市纪委

罗平县纪委监察局结合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实际,以落实“三转”要求为契机,从健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建立能力提升工作机制和表彰奖励工作机制发力,促进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提升履职质效。

健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变“直接参与”为“监督推动”,履清职责抓主业。强化与负责单位和乡镇(街道)沟通交流,明确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职能职责,在监管范围上,由全程面面俱到向违反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问题方面转变;在监督导向上,由配合负责联系单位开展业务检查,向对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的方向转变;在监督方式上,由“大而全”向灵活、务实的方向转变,注重运用明查暗访、信访监督、函询、约谈等措施和手段,增强再监督实效。今年以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开展各类督查9次,查出问题线索2条。

建立能力提升工作机制,变“按部就班”为“锐意进取”,改进方法求实效。在县级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把纪律审查、信息写作、信访初核等作为培训重点,提升纪检干部专业素养;开展以案代训,抽调派出纪工委干部参与市纪委及县纪委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在查办案件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有4名派出纪工委干部被市纪委抽调参与办案,有13名干部参与县纪委机关办案。完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监察业务量化综合考核办法》、《罗平县纪委监察局请销假制度》,架设纪工委干部“高压线”,促使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认真履行职责。

建立表彰奖励工作机制,变“被动完成”为“主动作为”,激发热情增动力。在业务量化考核排名通报制的基础上实行表彰先进工作机制,对每年度在案件查办、“五级联动”工作、信息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纪委全会上公开表彰,树立典型,鼓舞斗志,促进派出纪工委干部主动履职。2014年,2名派出纪工委书记被县纪委表彰为案件查办先进个人,1名纪工委副书记被县纪委表彰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