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纪委监察局从严落实“三转”,着力聚焦主业,突出抓好纪律作风、监督问责、案件查办等中心工作,种好“责任田”,整体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精简机构突主业。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职责,制定出台了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了6个方面13项监督责任。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按照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精简高效的原则,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退出议事协调机构71个,仅保留或继续参与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等17个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铁面执纪抓监督。对近年来中央、省、州、县制定印发的关于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等的文件规定进行了梳理,列出制度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延伸工作触角,列出“病号单”,分别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落实“铁八条”、防止“四风”反弹、选好用好干部和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病症”,对症下药开出“处方笺”,抓好整改落实。抽调县纪委、监察、组织、宣传、公安、人社、督查室、广电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4个明察暗访组,重点检查“四风”、纪律规矩、“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任性用权”、干部“走读”、“庸懒散混拖”、违反廉洁从政规等情况等问题。目前,共检查单位222个(次),餐饮娱乐场所16个(次)。
从严问责提效能。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清单,修订完善了《漾濞彝族自治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探索建立问责结果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挂钩的惩戒机制,树立“有权就有责”“履职须尽责”“不担责就要追责”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做到“有责就要有为、敢为”,把“敢于担当”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将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4个类型22种行为作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重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目前,问责违反上班纪律和节假日值班纪律的干部职工32名,对“落实工作不到位,效果打折扣”,造成不良影响的1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抓好“巡视组移交线索”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两个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腐败行为。不断规范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群众信访举报、上级领导批办和转办的信件、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网络信访等渠道收集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诉求292件,办结292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件(重信3件),办理35件,办结27件;初查案件线索16件,立案10件,审结党纪案件4件4人;给予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