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 :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2015-07-21 09:59:2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2015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执纪理念,在严明纪律上下功夫、以铁的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约法五章   以铁的纪律推进领导班子建设

深入推进“三转”,班子建设是关键,只有紧紧抓住班子建设这个“牛鼻子”,推进“三转”才不会落空。州纪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常委班子成员严明五项纪律,实行“约法五章”,以上率下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不允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妄加议论;不允许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不允许对州纪委集体作出的决定、安排和要求阳奉阴违;不允许利用职位拉圈子,更不允许利用职权经营社会圈子。二是严格组织纪律。因公外出必须审查批准,因私外出必须提前请示报告;工作中遇到情况必须请示报告,不允许擅自表态和处置;不得越级请示汇报工作,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常委会议不得临时动议、私设议题。三是严格保密纪律。不得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通报工作情况;不得在任何公开场合谈论常委会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跑风漏气、通风报信。四是严格办案纪律。任何办案措施的使用必须经过批准;不允许私存信访举报件和其他案件材料;不允许瞒案不报、有案不查、以案谋私。五是严格工作纪律。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日常工作纪律。约法五章,为常委班子成员扎紧了权力运行的“笼子”。

深化改革   聚焦主业主责调机构

为着力解决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发散、工作战线过长的问题,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州纪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清理压缩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6个精简到14个。加快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试点步伐,机构和编制向监督执纪问责倾斜,撤销了4个内设机构,新设4个内设机构,重组了3个内设机构。调整后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及领导职数均保持不变,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总数和63.6%和61.25%,主业更加突出,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清晰,反腐战斗力更强。

严明纪律    以零容忍态度防止“灯下黑”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避风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州纪委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执纪理念,在严明纪律上下功夫、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制定了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人员10条禁令。即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干预案件处理;不准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或者为违纪者说情庇护;不准泄露工作秘密;不准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人的请吃、财物或者安排的一切娱乐活动;不准出入夜总会及私人会所;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在工作日中餐饮酒;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从十个方面“箍紧”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二是制定了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审批和报备制度,随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动态。三是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违纪问题,防止“灯下黑”,截止目前,州纪委对全州5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李子昌  王琨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