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切实发挥好干部监督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15-07-14 09:47:20   来源:怒江州纪委

贡山县坚持把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作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做到“四个贯穿于”,切实发挥干部监督工作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干监科全程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并填写全程纪实表,确保监督责任到人;注重干部考察监督工作,在确定干部考察对象后,对拟考察对象进行公示,严格征求意见环节,确保意见征求到位;健全任前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健全任前谈话制度,深化任职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重要性的认识,健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群众反映较差,经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健全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基础工程来抓,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县委党校干部培训主体班次的必学内容,并将参学及测评情况记入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列为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的重要项目。

贯穿于干部考核测评工作中。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考核工作的参与主体上,充分考虑代表性、关联性和知情度等因素,进一步拓展考核主体,切实保障考核工作中干部群众的参与权;进行反向测评,从反面寻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行考核结果反馈,对考核中发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明确整改和提高的方向。

贯穿于干部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县委巡视制度,成立县委巡视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日常推进和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中心工作、重点项目等情况进行巡视,同时加强县委县政府督查工作,配齐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领导,做到各项工作都有部署、有落实、有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推诿扯皮、不予配合、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予以口头批评,或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处罚建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在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的同时,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