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在落实“三转”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改进方式方法,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厘清责任,明确定位。进一步巩固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成果,做到不主动承揽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不随意新增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同时,强化宣传力度,让各职能部门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从而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理解。自“三转”工作启动以来,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32个减少为16个。13名乡镇纪委书记和15个县属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清理分管业务外工作21项,减少各类业务外的检查28次、会议33个,真正实现把更多的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
强化队伍,提升素质。坚持把提升履职能力作为自身建设的根本保障。按照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抓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契机,整合现有的机构设置和人才队伍,把60%以上的内设机构和工作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针对“三转”后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坚持将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向自身要标准、向自身要能力、向自身要成效,突出岗位特色、实践特色,在聚焦主业中提升履职能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作风硬、敢担当、敢监督、敢负责的干部选配到纪检监察队伍中,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创新方式,强化监督。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作用,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聚焦“四风”, 重拳出击、下猛药,深挖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奢问题。强化执纪监督,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持续转变。上半年,先后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6次30人,提出“四风”方面整改意见10条,全县因违反会议纪律被通报批评单位9个,领导干部因外出未报备被通报批评2人,因未按要求值班被通报的单位2个,因违反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被党内警告的领导干部1人,因在全县美丽家园建设工作中推动不力被通报的乡镇4个。因公款旅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贪污贿赂被开除党籍处分的1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