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在监督干部选拔过程中,严把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三个关口”,切实提高干部选拔质量。
严把动议提名监督关。一是动之有序、动之有据。制定了《县委书记用人用权行为规范》,重点明确职位空缺、领导班子整体结构需要改善、班子或干部存在突出问题、按规定需要交流、机构改革、换届、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有明确要求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补充的情形方可提出动议调整干部。动议前要求组织部门重点分析班子的职位空缺情况、岗位需求、成员搭配、个性特点、专业特长等,对班子和干部进行综合评判。二是规范实名制推荐干部。修订了《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明确必须通过书面方式提名,根据不同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各级党组织提名、组织部提名、县级领导署名提名、干部职工联合提名、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也可以几种方式并用,相互印证。
严把考察考核监督关。一是加强干部考察员培训教育。选聘50名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干部考察员,注重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选人识人能力。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落实“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提高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二是采用“双向思维”考察考核干部。要求考察员识别干部做到既要“知其长”,更要“察其短”,变印证式考察为体检式考察。三是实行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制度。制定《县管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办法》,明确审核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及责任追究,重点对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实,凡有疑点,决不放过。
严把程序步骤监督关。一是沟通酝酿不走过场。对拟调整的干部,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之前,按照规定广泛征求意见。在酝酿沟通时,不划框子、不定调子,不采取任何方式主导别人的意志。二是坚持“五个不上会”。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参会常委不到三分之二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检、检察院、审计等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三是讨论决定做到“五个坚持”。常委会上坚持逐一介绍拟任人选的任免理由和考察情况、坚持县委书记末位发言、坚持县委常委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无记名票决、坚持对干部任免意见分歧较大的暂缓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