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立足“三转” 强化监督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7-02 09:39:39   来源:保山市纪委

腾冲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推进“三转”工作,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落实。

厘清职责。对参与的152个经济社会事务协调机构进行调整,保留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主责范围的15个协调机构。规范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分管工作,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推进派出机构改革,试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归口负责部门进驻监督,对交通局、财政局等部门实行了进驻监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整治干部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履职不见效、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问题。2014年以来,通过明察暗访,对21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对23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员进行了问责。对国家公职人员吸食、注射毒品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清查,共清查14833人,在全市率先试行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申报公示办法。

强化教育监管。加强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腾冲文化》设立了腾越清风专栏,编印《腾冲县领导干部党政纪法规教育读本》、《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和纠正“四风”文件资料选编》和《腾越清风》专刊,拍摄《清风正气誉边城》专题片,开通廉政短信平台。制作并播出党风廉政教育电视主题片4期,省市媒体各播出2期。

畅通渠道服务群众。深入开展群众合理诉求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落实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在全县实施“组财乡镇代管”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村民小组财务及资金管理,截止2015年4月,实现代管村民小组(含自然村、联队、管委会、党支部)2924个,代管资金1.15亿元。

严肃案件查处。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2014年度处分违反党政纪人员43人,涉案金额共计1200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强自身建设。在纪检监察机关中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办信访、案件查办、纠风、执法知识培训7期,选派12人参加上级纪委专业知识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灯下黑”,对履职不到位的3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问责通报。(周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