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找准三点”力促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5-06-24 09:07:10   来源:大理州纪委

云龙县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三转”的有关要求,找准焦点、突出重点、筑牢基点,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能定位,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找准焦点,种好“责任田”。清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05个,退出或不再参与88个,保留17个。全面启动内设机构调整改革工作,50%以上的机构、编制、人员力量将调整到查办案件工作中。健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正风肃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和工作分析会,通报正风肃纪工作情况,分析正风肃纪形势,评估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对策措施。建立健全报告工作、约谈汇报、谈话提醒等制度。今年以来,对在全县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中工作推进不力的34人进行约谈提醒。

找准重点,架好“高压线”。突出办案主责。今年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7件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件2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挽回经济损失198万元。加强作风巡查。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集中督查平时问题反映较多乡镇和部门,对巡查出问题的8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集中约谈,并督促整改落实。完善监督机制。扎实推进作风监督平台、电子档案、问责、评价体系等制度建设,加强作风方面信访反映和案件定期分析,充分利用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找准基点,构建“责任链”。组织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2015年,全县共签定2234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调查当事人违纪违法问题,又按照分工管理职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年1至5月,3名领导干部因所分管人员违纪被追责;同时,注重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近三年,在全县开展了“反腐倡廉·以案说纪”警示教育,通报曝光查处的发生全县范围内在典型案件54起,积极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警示作用。(魏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