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三举措保障纪检体制顺利调整

发布时间:2015-06-23 10:16:03   来源:曲靖市纪委

曲靖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全面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内设机构改革调整作为纪检体制改革的基础和前提,统一思想认识,整合资源力量,优化机构设置,突出主业主责,确保“三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位。机构调整后,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内设机构占机构总数的60%,直接从事主业的人员编制数占总编制数的59.7%。

健全机构,强化改革保障。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华兵同志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副主任、市纪委机关相关室主任为成员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加强对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指导和督办,形成深化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动力。研究制定了《曲靖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方案和办法,形成了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参加单位协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科学谋划,明确改革任务。坚持把顶层设计和上级精神作为完成改革事项的方向和指南。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现状和存在困难、问题。在省纪委的指导和帮助下,严格按照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保持不变,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将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的要求,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制定了《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试点方案》,明确改革的总目标和总要求,绘制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加强痕迹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各项工作科学、合理、有序推进。

统筹兼顾,推进改革实施。在调整机构的同时,同步考虑职能职责和人员调配问题,重新明确了机关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的职能职责,切实理顺工作关系、确保工作协调运转、全面提高工作效能。机关1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的职能职责由原有的46项增至85项,其中监察综合室职能职责整合到办公室,纠风室、执法室职能职责整合到党风政风监督室。按照人随编走、人随事走、人岗相适、以老带新等原则,合理调配人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机关人员轮岗调整共26人,占实有总人数的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