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新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改进工作作风,让主业聚焦更准、让角色定位更清、让自身要求更严,全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部门具体责任和党员干部自律责任落实。
围绕中心,以监督促发展。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实施各类监督检查26项次,监督实施“三重一大”事项16家单位61项(次)。完善作风建设督查机制,制定《新平县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方案》,成立9个督查组对12个乡镇和64个部门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通知6份,督促主责部门对作风不实的7人进行问责。加强领导干部廉政监管,提供廉政意见15份,廉政复函4份,参与会风督察9次,“双谈双签”50人次,外出学习考察备案89批次。围绕中心工作,制定《落实县委政府分解的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服务工作方案》,对105个重点建设项重点工作、19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2户成长性中小企业进行“督查外的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共实施行政问责13人。提升民生资金监管效能,1-5月,共监督发放民生资金10043万元。
聚焦主业,加大查信办案力度。县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领导接访12次。截至6月中旬共受理信访件84件,信访初核 17件,转立案6件8人,自办案件9件11人,审结7件9人,给予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对3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给予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加强与公安、司法、审计等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聚力突破案件,积极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对2014年度反腐败工作8个先进集体和31个先进个人进行记功嘉奖。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方针,不断加大案件线索清理和排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清风正气。完善制度,制定《新平县开展“十个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快速响应,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暨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会,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引向深入。组织县级领导、专题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收听收看省“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党课视频会议;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培训。拓展宣教渠道,截止6月中旬,共向65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发送手机廉政短信42900余条次,向40余名处级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温馨提示80余条次。组织600余名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家庭俭约办事”承诺书,倡导新风正气。开展“倡导清风正气、争做廉洁表率”的征文比赛、廉政文化书画展等活动。
强调基层廉政,畅通诉求渠道。按《新平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行机制实施意见》要求,抓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群众诉求件录入,截止6月16日,共受理群众诉求件2532件,录入监督平台群众诉求件2532件,限时办结2530件,正在办理2件,办结率99.9%,群众满意2484件,基本满意45件,满意率98.2%。做好群众诉求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工作,收集典型案例12篇。
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规范从政行为。认真开展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新平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牵头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管,预防和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严禁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新平县开展领导干部严禁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截止6月中旬,全县81个单位1290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81个单位作出不收送“红包”的承诺,1192名领导干部作出个人承诺,1290名领导干部作出自查自纠报告,30个单位312名领导干部作出“不插手工程建设”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