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办法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5-06-18 16:16:44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九章三十五条,明确了制定依据、指导思想、监督原则、监督部门,规定了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主要职责、监督对象、监督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

《办法》规定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社会道德和社会管理秩序纪律等。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受理信访举报、抽查检查、风险防控、严肃查办案件、及时约谈警示、干部选拔监督等。《办法》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定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政务事务公开制度和外部监督制度等。

出台此《办法》,将进一步统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贯彻执行《办法》,昆明市将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长效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