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税结合“三转”要求认真抓好专(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针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切实抓好“五个到位”。
人员选配到位。在全省各级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管理分局配备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将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255名干部选配到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岗位上,目前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734人,纪检监察干部比例达到了6.45%。
制度保障到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国税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从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配备选拔、管理体制、工作职责、考核及责任追究等七个方面33条明确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职能职责等内容,为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
业务培训到位。为全面提升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履职能力,举办了两期专(兼)职纪检监察员业务培训班开展全员培训,围绕案件查办、信访举报、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知识、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法规、风险防控等方面内容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
平台搭建到位。为鼓励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大胆履职,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实行“派驻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年度考核并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并实行报告和述职制度,同时要求驻在部门要为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创造了良好的履职环境。
考核追责到位。为提高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绩效考核管理,明确各级国税机关在年度评先评优中应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优秀等次占到相应比例和一定名额,同时对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严格考核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