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四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5-06-15 10:16:54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4年以来,华宁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更加突出主业主责,执纪监督问责取得新成效。

抓常态推进作风建设。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400余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承诺自觉接受监督。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转变作风的通知》,向全县所有手机用户发送短信,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各方监督。2014年,共接到作风问题群众来电来信举报7个,查实3个,对3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开展会风会纪督查8次、工作纪律督查4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68个单位169人次进行通报;开展公务用车督查8次,对未规定定点停放、公车标识不全的22个单位47辆公车进行通报,对3名党员领导公车私用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对一单位违规向企业借车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抓办案严厉惩治腐败。积极拓宽案源、重点查处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保持高压态势。2014年,共受理群众初信初访28件,转立案17件20人。严格办案安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华宁县连续四年被省纪委考评为办案质量一档次。

抓制度严格党内监督。制定《华宁县关于实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2014年共约谈干部22人次;制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办法(试行)》,14人进行了报告;制定《关于实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的通知》,57个单位报备三重一大事项246个;制定《关于严肃纪律规范全县各类奖金发放的通知》,给予备案259次;制定《党务公开办法》,县委全年公开党务工作9期40项;制定《华宁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三公”经费同比大幅下降。

抓问责推动工作落实。突出监督重点,从县委政府年初确定的106个重点项目中遴选30个进行重点督查,全年共开展专项督查12次,提出监察建议25个。对美丽乡村建设、烤烟生产、护林防火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制定《华宁县纪检监察机关民生资金监督检查规定》,强化民生资金动态管理,对存在问题及投诉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全年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监管不力的21名干部进行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