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易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积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把工作重心集中到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上,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抓实宣传教育。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36场次,上廉政党课、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通报典型案例248场次,13000余人接受了教育,组织5批300余人次到省警示教育基地、安宁监狱等地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撰写心得3166篇。利用易门电视台、易门廉政网、《廉政手机报》、易门图书馆等媒体和平台传递反腐倡廉正能量。创办《清风易门》刊物,纪检监察学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易门图书馆廉政书架、村(社区)廉政书屋藏书借阅量不断上升,“尊廉、崇廉、爱廉”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
强化监督问责。以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督查问效就跟进到哪里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作风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阶段性工作开展全方位、宽领域的督查检查,以良好的作风、坚强的纪律保障工作的落实。2014年共开展各类督查30余批次,对工作推进滞后的8名科级领导和违反工作纪律的13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对作风不实、违反纪律等行为的103家(次)单位及64人(次)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批评,对10名党员干部在县电视台点名道姓曝光,对工作纪律松弛的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完成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度滞后的县属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44人次工作约谈,纪律约束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
规范权力运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对近10年来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废改立226项制度,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等92项制度被废止,修改完善了干部考察、会议管理等82项制度,新建“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干部重点工作绩效评价等52项制度,进一步筑牢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制度、责任制落实情况双报告、领导干部述廉、勤政廉政巡查、作风监督检查等各项监督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52人次,勤政廉政谈话412人次,任前廉政谈话4次84人,诫勉谈话21人次。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得到贯彻执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
深化专项治理。强化民生资金监管,105笔14430万元各类资金录入监管平台,实现了对政策法规、办理流程、资金拨付、转拨和发放的网上全程公开、全程监管。开展节假日期间遵守廉洁自律情况专项整治,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春节公款送月饼送烟花爆竹等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在各预算单位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进一步加强群众诉求“五级联动” 工作,在全县7个乡(镇)、街道、58个村(社区)、766个村民小组设立群众诉求联络员,为58个村(居)民监委会配备办公电脑,及时受理群众诉求4958件,办结率、满意率100%。对88家单位开展社会评价工作,干部作风、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
拓展源头防腐。着力打造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新模式,成立全市首家县级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并联审批,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代办、帮办项目审批、报批手续,共提供咨询服务529项次,初审项目10个,代办各类审批事项22项,办结22项,累计节约时间156天。积极探索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管理新模式,对100万元限额以下建设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预选承包商供建设单位选取,共完成10项工程的承包商选取,累计节约时间250天,节约资金22万元。通过创新机制体制,改革管理模式,流程更优化,监管更到位,操作更透明,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权力寻租空间大大缩小。
深入落实“三转”。深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对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压缩,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退出187个,继续参与或保留17个,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工作管好管到位。
从严查办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强大震慑力不断挤压腐败分子生存空间。全年共立案12件,给予13人党纪政纪处分,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同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同考虑、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