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来,姚安县纪委深化“三转”,聚焦反腐败中心,突出主业主责,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把“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取得了一定成效。
责任制考核出“实招”。 为解决往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重考核轻落实、年底突击赶材料和年终考核“一锤定音”、“高分低能”问题,该县重新修定了考核办法,建立动态考核机制,确定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分别占全年考核得分的20%、30%、50%,除年终考核由县委常委分别带队进行外,季度、半年考核程序从简 ,由各纪工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交叉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整改要求进行书面反馈。
敢于向四风“亮剑”。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住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下发纪律要求,明确“九个严禁”,不踩纪律这条“红线”。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开展无缝隙监督,驰而不息抓作风,2014年至今,县纪委组织暗访11次,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20件,下发通报4期,处理违纪违规人员51人。其中,给予问责处理18人。
敢于向苍蝇“开刀”。该县纪委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把工作力量向办案工作倾斜,抽调各室办案业务精英参与办案,进一步加强了办案工作力量。并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协作,实行案件线索互通和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做到分工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并积极推行“下查一级、县乡联合、乡镇交叉”办案机制,使纪检室与基层部门上下联动、优势互补,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去年至今,初核28件,立案22件26人,结案22件,与去年全年相比增长69.2%。在查办的22件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贪污贿赂案件9件9人,涉及失职渎职案件3件3人,涉及违反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0件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其中有7人分别给予了开除党籍处分。查办的案件涉及乡科级7件7人,与去年相比增长133.3%,占案件总数的31.8%;涉及一般干部10件14人;农村党员5件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6.4万元。2014年该县纪委案件查办获全州第一名。
聚焦主业主责落实“三转”。对县纪委监察局涉及的128个各类议事机构进行了清理,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14个,保留和继续参与14个,取消县级涉农收费监测点3个24户,把不该参与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避免出现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对全县18个纪委(纪检组)统一管理,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不再分管农业、教育等其他与业务无关工作,同时乡镇纪委书记不在兼任武装部长,腾出时间精力,突出抓好主业,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去年,乡镇纪委和部门纪委(纪检组)案件查办工作稳中有升,全县有4个乡镇分别查办了违纪案件,多的乡镇纪委办了2件案件,2个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都分别办理了案件。(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