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高新区纪工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体要求,针对高新区实际,围绕主线、突出主业、强化主责,注重惩治、预防和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做到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落实专题汇报制度。高新区纪工委每个季度要向党工委汇报,内容包括本季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需要党工委指导解决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将开展的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要求下级纪(工)委定期向高新区纪工委报告下级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下级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
责任分解制度。高新区纪工委每年将本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根据不同的对象,制定三类责任书层层签订。党工委书记同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责任书,班子成员分别同其分管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又同所管辖的责任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支部同党员签订了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落实温馨提醒制度。纪工委对照党工委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对需要开展的工作适时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温馨提醒,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提醒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近年来,对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温馨提醒进行了4次,对各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温馨提示进行了5次。
落实定期监督制度。搭建监督平台,建立完善以服务窗口为监督重点的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完善以民生资金为重点的民主资金监管平台;建立完善在服务大厅设立信访举报监督平台。构建了监督制度,制定《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监督检查的意见》、《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监督检查清单》、《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监督检查每周工作记录及工作报告》、《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监督检查情况分析制度》。充分发挥我区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作用,形成计划、任务、报告、分析、处理整个环节的监督体系。
落实约谈制度。制定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督促整改诫勉提醒谈话办法》、《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重点项目责任制领导约谈办法》及《昆明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照上述规定,开展了发现问题——定期约谈——诫勉提醒——提出整改——跟踪监督等工作。近年来,纪工委对4名工作拖沓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7名无故缺会者进行通报;对1名部门领导进行诫勉提醒谈话;对在劳动纪律突击检查中被发现迟到的4名同志以及考勤存在问题的5个部门负责人启动提醒谈话;对1名单位主要领导对下属管理不到位,处理急件不力进行了诫勉提醒谈话。
落实执纪问责制度。高新区纪工委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对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努力营造讲纪律、守规矩的氛围。纪工委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通过抽查、自查和节假日重点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问责、提醒谈话和通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氛围。先后建立和完善了《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制度。近年来,先后对3名干部因工作协调不力进行问责;对1名责任心不强的干部调整工作岗位;对一名党员违纪的案件进行了党纪立案查处。
落实量化考核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是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上级行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用指标加以量化,以此作为考核各部门的标准。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领导班子A类责任书和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B类责任书的19项内容,街道8大类21项C类内容进行了量化,实行百分制考核,半年纪工委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年终由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建设文明和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落实台账管理制度。近年来纪工委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管理相关任务分解》,从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建立了台账管理队伍,对党风廉政建设台账任务进行了分解,各部门明确1至2名材料收集整理人员,明确台账工作责任,将工作情况做成电子台帐。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落实,进行“双塔式”管理,即书记的电子台帐——班子成员的电子台帐——各分管单位电子台帐——纪工委汇总的电子台帐。纪工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指导,并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台账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台账工作水平,确保任务的顺利推进。(冯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