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以案件办理促乡镇纪委“三转”

发布时间:2015-06-08 15:17:02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5年以来,华宁县以加大乡镇基层办案力度、勤拍群众身边苍蝇为主抓手,进一步促乡镇落实“三转”要求,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

明确职责,厘清定位。紧紧围绕“为什么转”、“转什么”、“怎样转”三个问题,对5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开展廉政谈话,促进监督责任落实。针对镇纪委干部职责不明,干事太多,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等情况,让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不再分管其它工作,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清理副业,专心种好“责任田”。

聚焦中心,执纪监督。围绕夯实“不想腐败”的思想基础,抓好预防腐败工作;围绕形成“不敢腐败”的高压态势,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围绕编制“不能腐败”的制度笼子,创新监督方式。今年以来,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查办向乡镇(街道)党委报告的同时,及向县纪委进行了报告。截至目前,5个乡镇(街道)镇纪委已对4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对涉案的4人立案查处。

落实三转,专抓主业。将乡镇纪委工作中心转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把查办案件作为纪委的主业和主责。明确了办案重点,是查处村(居)干部贪污、截留、挪用、侵占民生工程资金和惠农资金的案件,查处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小“四风”(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的案件,查处基层干部在集体资源发包、工程建设招投标、征地拆迁等工作中的违纪案件。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坚决问责。

配齐人员,强化管理。突出纪委主业,配齐纪检工作人员,充实强化纪检监察队伍,确保纪检监察有人办事。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专职纪检监察人员配备1-2名。加强业务指导,县纪委各室主任定期“送课下乡”,对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建立跟班学习制度。今年,安排3名纪检专干各跟班3个月,抽调3名乡镇纪委书记“办案能手”参与信访调查、案件查办,通过参与实际参与、以案代训,快速提升乡镇纪委人员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