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推进基层“三转” 着力整顿乡镇纪委“软骨病”

发布时间:2015-05-29 15:14:51   来源:昭通市纪委

昭通市对症下药,认清乡镇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理顺体制机制,让乡镇纪委真正挺直腰板,有效遏制了农村腐败现象。从信访举报信分析,基层“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乡镇、村(社区)干部中的不廉洁行为滋生蔓延,“苍蝇”胡作非为让老百姓深恶痛绝,其危害有时不逊于“老虎”,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乡镇纪委患上“软骨病”,不敢办案、不愿办案、不会办案,没有真正发挥职能作用。自2014年以来,全市乡镇纪委共接信访举报622件,立案328件,结案3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8人,查办案件数同比增长22%。

着力解决不敢办案。进一步强化县区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财务和业务的直接管理权,彻底解除乡镇纪委干部的后顾之忧,办公经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障。 乡镇纪委办公经费全部划归各县区纪委统一管理使用,县区纪委统一为各乡镇纪委配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文件柜、摄像机等办公设备,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乡镇纪检干部的差旅费、日常办公经费在县区纪委报销,工作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在案件查办、民生项目监督等业务上,由县区纪委直接领导,各乡镇纪委书记直接向县区纪委汇报工作。

着力解决不愿办案。充分调动乡镇纪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彻底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现象。针对乡镇纪委书记身兼数职,参与乡镇党委政府多项事务,无瑕顾及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县区纪委把乡镇纪委专职专用纳入县区委对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不再承担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在一些重要案件查办工作上,县区纪委统一调配乡镇纪委干部,由相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牵头,采取交叉办案、整合力量办案的方法,变过去的单打独斗为齐心协力,有效解决了办案力量单薄、顾虑较多的问题。建立了乡镇纪委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对乡镇纪委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年考核,明确奖惩措施,将查办案件,尤其是查办大案要案纳入重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政治生活待遇挂钩。

着力解决不会办案。针对乡镇纪委人员变化快、业务不熟、不会办案的情况,县纪委对乡镇纪委采取跟班培训、以案代训、以会代训、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威信相当突出,2014年,花了大量财力,把纪检监察干部外派全部轮训了一遍。根据农村实情,县区纪委制定出案件查办,监督管理、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20余个管理制度,对机构管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内容进行了规范。并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从制度上有效保障纪检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