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从实从严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29 11:18:38   来源:红河州纪委

弥勒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要求,以“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采取发展党员编号制等措施,努力把更多的优秀人才积聚到党组织中来,切实地做好新时期发展员工作。

计划从实,明确发展方向。及时制定《弥勒市2015年发展党员计划》,全年计划发展党员436名党员,其中乡镇党委328名,市属党(工)委108名。新发展的党员中,生产与工作一线35岁以下比例达50%以上;45以上以上严格控制在5%左右。高中以上文化党员比例达45%以上;妇女比例达30%以上;发展的农民党员中,青年和致富能手、产业带头人要达75%以上。

制度从严,规范发展程序。坚持和完善入党申请和培养联系制度、入党介绍人责任制度、政审制度、培训制度、公示制度、考察制度等。实行发展党员情况月报、定期分析、发展党员预审、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动态微调、专项调研整治、情况报告、督查通报等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动态管理和监测。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程序办事,严禁违纪现象的发生。

重点从实,注重发展结构。弥勒市根据全市党员队伍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党员。明确“三个注重”。即:注重发展优秀青年农民、注重发展优秀知识分子、技术人员、注重发展优秀青年干部职工。注重从生产一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加大党员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优化党员的年龄、文化结构,逐步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三低一高”问题。

程序从严,提高发展质量。在严格执行党章的规定的基础上,注重把好培养教育关、考察关、审批关“三关”。坚持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制度,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和决定预备党员转正前,要将其主要表现、简历对外进行预告、公示;在审批接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做到集体讨论,严格把关,表决决定。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其对新发展党员出现失误应负的责任及追究其责任的措施办法,增强各个环节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