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多项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5-05-29 09:57:54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4年来,腾冲县通过推行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公示、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和“一把手”述廉几项工作,重监督、强制度、转作风,对领导干部进行“阳光消毒”,把个人重大事项“晒出来”。

“一把手”述廉明确强调不述职,只述廉

腾冲县纪委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述廉内容包括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政治纪律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涉及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方面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述廉对象述廉后由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打分,并以百分制计分,得分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对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述廉对象,将给予组织处理。该县明确,领导干部的述廉及测评情况将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今年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县纪委委员现场向20名党政主要领导逐一发问,有针对性地提问了当前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保资金监管、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公租廉租房分配、环境污染防治、农村“三资”管理、食品安全保证、农村“四风”整治等问题,被询问人员现场作出答复。会上,20名党政主要领导向全会进行述廉,由县纪委委员、部分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述廉人员单位职工代表对述廉情况测评打分。

“严”字当头,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去年以来腾冲县试行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公示制度,8名新提拔领导干部按规定填报了《腾冲县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申报公示表》,并与领导干部考察预告一并进行了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涉及领导干部家庭总收入、资金债务、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和其他需要申报财产、事项等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拟提拔对象申报公示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把好选人用人廉政关和干部监督管理关,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对隐瞒不报、虚报、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当事人的提拔资格。

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该县纪委对全县18个乡镇、74个部门共12413名公职人员开展了清理工作。制发了《关于开展腾冲县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内容主要包括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配偶、子女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活动,本人、配偶、子女违规拥有企业的股份、买卖股票或者在经济实体中兼职等。专项清理工作期间,被清理对象认真进行了自检自查,填报了《腾冲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自查报告表》,由县纪委对个人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查,经审查填报情况,未发现公职人员存在违纪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形和兼职取酬行为。并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瞒报情况,对不如实填报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此项清理警诫工作,约束了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王爽  肖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