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深化“三转” 厘清主责 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案件查办

发布时间:2015-05-25 16:20:47   来源:临沧市纪委

据凤庆县纪委“案件处理中心”记录,去年县纪委监察局多次同时派6个工作组,查办了“套取扶贫专项资金专案”、“3.06贿赂窝案”等大批有影响的案件,全年查办党政纪案件50件58人,同比升85%。2015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3名领导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

该县纪委、监察局对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111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退出与主业主责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99个,保留和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2个,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工作越位、缺位、错位现象,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问廉问效上来。同时,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主业之外的工作,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并对乡(镇)纪委书记分工情况进行清理。以前分管民政、扶贫、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心工作做得多,监督检查工作做得少,现在重新进行了分工,乡镇纪委查办的违纪案件多了,今年一季度,腰街乡就查办了3起党政纪案件。

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处理好主责与监督执纪的关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来,严格监督执纪,问廉、问责、问效。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抓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并在凤庆纪检监察网站进行通报。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建设等领域,还权于责任部门,让主管部门负起主体责任,不再进行全程监督。只对疑点事项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以前既要督促甲乙双方签订廉政合同,又要到现场监督工程招投标、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现在都不参加这些了,腾出时间和精力种自己的责任田了”。提起“三转”,县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施爱萍感触的说。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作风建设,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履职监督,严格执法、秉公执纪,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防“灯下黑”。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成立案件处理中心,完善《信访案件线索排查机制》,对信访举报件和案件线索归口登记、统一管理。推行《县纪委常委包案制》,按“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制定《案件查办目标责任制》、《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暂行办法》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并做到重视举报抓小案,坚决查办大要案,有案必查。并将查处情况在凤庆纪检监察网上进行曝光,给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今年来,该县共查办党政纪案件9件13人,问责领导干部7人,其中一把手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