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严”字当头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2015-05-25 14:58:56   来源:大理州纪委

剑川县纪委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开展,从严要求干部队伍,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品格、境界和素质,为扛好监督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严格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纪律约束,强调在改进作风过程中始终把自己摆进去,以实际行动带头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精神,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严格执行“四个不准”,即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

严格教育。每周五召开学习例会,把党纪政纪条规、作风建设要求等纳入干部集中学习内容,着力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作风纪律意识。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使“打铁还需自身硬”“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要求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不定期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施教,让纪检干部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

严格管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请销假制度,并将在岗在位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切实转变职能,找准定位、突出主业,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严格办案程序,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把案件办成“铁案”。

严格监督。深入开展了“为官不为”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行动,县纪委全体干部带头签订了不收送“红包”承诺书。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纠正“四风”,坚决查处纪检监察系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让监督者广泛接受监督,让“灯下”亮起来。(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