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三转”工作实现化被动为主动

发布时间:2015-05-22 15:33:37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5年以来,南华县纪委监察局持续深化“三转”工作,在思想认识上逐步实现了要我转到我要转的转变,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被弱化、淡化的趋势得到明显改变,“三转”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轻装上阵,盘好“责任田”。督促县属各党委明确纪委书记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避免纪委书记分管政府工作分散精力;规范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兼职及分工,43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做到专职专责;先后3次对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182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只保留16个,仅保留8.8%;制定并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关于县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的通知》等5个文件细化执纪监督工作措施、工作责任。

突出主业,坚守“主阵地”。改变过去配合、替代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检查的做法,取消涉农收费监测点3个,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做到“四不参与”,即:不再参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的现场监督,不再参与各单位招标时暂定价材料的询价现场监督,不再参与全县各单位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规划验收现场监督,不再参与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现场监督,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制定出台《南华县纪委监察局明察暗访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季度督查工作制度》等制度,2015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24次,对11个单位49名工作人员给予处理。开展季度督查1次,提出问题76条次,整改意见58多条;加大约谈、诫勉谈话力度,从源头有效预防、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先后对33名县处级领导和170余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47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立案调查7件7人,移送审理7件7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2人。

严管厚爱,当好“排头兵”。修订完善《学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5项内部管理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党纪法规;对自身问题不“护短”, 从严从快支持配合查办涉嫌严重违纪的1名纪检监察干部,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派驻1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帮助工作,选派1名干部到县委政府信访局脱岗锻炼,选派1名干部到省纪委顶岗锻炼,选派14人次到州纪委以案代训,同时轮流抽调县、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专项行动,多方位、多角度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制定出台《南华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任免工作程序(试行)》,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资格审批制度。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有5名干部被交流到纪检监察系统外部单位,6名干部被系统内部提拔,有3名年轻干部被选调到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另有2名乡镇纪委书记被提拔或交流到县纪委监察局任职,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工作实现了良性循环。(李正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