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委《关于印发〈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德纪发〔2015〕5号)下发后,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采取专题辅导、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迅速掀起了学习《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热潮。
专题辅导学。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利用“每周一学”的机会,请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李蕙萍为委局领导干部作《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专题学习辅导,对暂行办法的起草背景、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逐一讲解,确保委局领导干部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
原原本本学。各县市纪委监察局利用领导班子会、干部职工会等方式,原文传达学习《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并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了解和熟悉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要按照“三严三实”和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自觉遵守执行。
突出重点学。州和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人员,结合各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学,对《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内容进行反复研读,深刻领会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具体内容。
个人主动学。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利用工作之余和休息时间主动自学《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认真领会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自觉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自学促使个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言行,模范遵守和执行好各项作风纪律规定。(李蕙萍 吴治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