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纪委“四项措施”深化“三转”突出主责

发布时间:2015-05-11 09:40:12   来源:曲靖市纪委

马龙县认真落实 “三转”要求,突出主业,狠抓案件查办,案件查办工作成效显著。近两年来,通过有力保障,推动案件提质增量, 2014年自办案件15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8件,自办案件数及乡科级案件数分别比2013年同比上升50%、300%;首次使用“双规”措施,突破了一批疑难窝案串案; 2015年一季度马龙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14件,立案14件,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63%、100%。

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办案保障。纪委监察局加强对查办案件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力、物力、财力向办案工作倾斜,委局机关一半以上人员投入办案。县纪委领导班子把主要精力倾注在案件查办工作上,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每一件信访件处理、违纪线索的处置和每个案件的查办。在办案工作中,优先保障办案使用,妥善解决异地参与办案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从财政、审计、公安及乡镇(街道)等部门择优选取51名人员,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建立了一支陪护队伍。积极筹措资金建成了规范的谈话室2间,有力巩固该县办案安全事故“零”记录。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能力。从县检察院选调2名办案人才到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充实了办案力量。以案代训,抽调乡(镇、街道)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到县纪委参加办案。同时,利用每周一职工学习,由信访、检查、案审、案管室的同志精心准备,轮流讲解查办案件的业务知识及经验体会,积极争取、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提升纪检干部素质等形式,在纪检监察机关树立全员办案意识。

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办案合力。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职能,不断加强与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调配合,做到案件线索互通、案件查办力量互补、反腐败成果共享,改变以往纪委“单打独斗”的格局。近两年来,重点是加强了与县检察院反贪局的协作配合,联合办案,优势互补,整合办案力量,突破了一批大要案,成功查处了基层干部贪污惠农补助、科级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等案件11件,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警示教育,注重标本兼治。注重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认真总结教训,查教结合,以查促教,以查促纠,以查促管,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2013以来,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政法委配合,分别组织全县卫生系统中层以上、村委会干部、各乡镇中学、中心校校长、县直各学校校长,各乡(镇)分管教育、卫生、农业的副乡(镇)长1800余人次到马龙县法院旁听公开审理大庄乡民村村委会干部贪污优化烟叶补助款,月望乡松溪坡村委会、村组干部贪污种粮补助款,马龙县疾控中心主任、副主任受贿,马鸣中心校校长套取财政资金贪污挪用公款,马鸣乡党委副书记朱某某贪污公款等案件,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教育干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指导乡(镇)、教育、卫生系统部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三资”管理,规范部门领导、村组干部用钱行为。通过案件查办,实现了教育干部、完善制度、赌塞漏洞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