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苏典乡苏典村原党总支书记明立华、盈江县勐弄乡勐典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必用、盈江县勐弄乡松园村委会原主任王根明,在换届选举期间,违反换届纪律,以贿赂人大代表和说情、打招呼等方式进行拉票,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明立华忏悔:给党组织、社会、家庭、个人造成的影响我后悔不已,深表歉意,回过头来我还是万分的感谢党组织在我即将犯错的情况下,挽救了我,我由衷的说声谢谢!”日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党校民干班学员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时听讲解员讲解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典型案例,敲响“警示钟”。这是德宏州深入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从严选拔、从严约束、从严监督、从严问责,把中央和省委从严管党治吏部署落到实处。今年2月,德宏州纪委、州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德宏州深入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抓实“违规任用干部”、“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即: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干部档案造假”、“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风漏气、封官许愿”十个方面问题的集中整治。整治对象为:州管县处级领导干部,县市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基层站所负责人。专项整治分为:宣传教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集中整改、严肃问责、监督检查、建章立制七个阶段。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将重点对群众举报反映用人问题比较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抽查,通过查阅资料、组织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执行是否严格、机制是否健全、程序是否合规、导向是否端正、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选拔任用的干部中有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是否存在“三超两乱”问题。同时,明确把“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列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方面,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德宏州明确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干部选任程序和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违规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通报一起。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不力,在选人用人上失职失察导致出现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曝光。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和查而不纠、隐情不报,甚至顶风违规违纪的,将严肃查处问责。
截止目前,该州2名领导干部因受贿、行贿、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被立案处理,3名基层党员违反换届纪律被开除党籍。(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