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完成机关内设机构调整

发布时间:2015-04-30 08:40:3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干部人事调整结束,各室按照新的工作职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这标志着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改革已圆满完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此次内设机构调整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在机构设置上与省纪委监察厅基本一致,在职责上做到上下对应,呈现出3个特点:一是聚焦主业主责,机构和编制向监督执纪问责倾斜。调整后,办案机构占机关内设机构总数的63.6%,从事查办案件人数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61.2%,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精简前的106个减少到精简后的14个,主要力量集中到抓好主业上。二是纪检监察室职能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调整后,纪检监察室总数达到3个,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州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负责查办联系单位州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既抓查办案件,又抓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三是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监督,受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等。

机构调整后,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及领导职数均保持不变,11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州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据悉,此次内设机构调整,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撤销了4个内设机构,新设4个内设机构,重新组建3个内设机构。机构调整后,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清晰、主业更加突出,反腐战斗力更强,将开启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李子昌、王琨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