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不扰民
“谢谢你为我们安排的住宿,我们已经付清住宿费”。2015年3月24日,富宁县纪委案件查办小组在那能乡办案期间,乡政府办公室人员帮助安排住宿,离开时办案小组不增加乡政府负担,自付住宿费。此前一天,办案小组在那能乡开展工作期间也拒绝了乡政府的晚餐安排,伙食自理。
2014年以来,富宁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把不增加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负担作为一条铁纪,要求全体干部在下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执行。一年多来,纪检干部无论是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还是案件查处,凡下乡过程中,均以不增加群众负担为原则,尽量做到食宿自理。下乡不扰民已成新常态。
学习不滞后
“通过原原本本地学习、逐字逐句地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的重要论述入心入脑”。一名纪检干部通读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觉得底气足了。为提高纪检干部的理论水平,富宁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党章》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书籍,以记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交流讨论等办法,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深学透。
2014年以来,委局机关集中力量,整合队伍,回归主业,将全体干部分成三个办案小组,着力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全员上阵、全员办案。针对部分年轻干部没有办案经历,采取以老带少、强带弱、能者带新手的办法,让纪检干部在办案中学习技能,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实干中增强工作能力和办案能力。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促使纪检干部主动、自觉地加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的学习。全县先后选派43名干部到中纪委培训基地、省州参加培训和跟班学习。
纪律不松散
“今早出门时家里有点事情耽搁了一下,差点迟到了!”一天早上7时59分,案检室干部冉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县委办公楼一楼签到机前,随着机器一声“谢谢”提示签到成功,冉某向管理员解释道。
2014年9月,《富宁县纪委监察局上班工作纪律暂行规定》下发执行,对迟到、脱岗、缺席、旷工、早退和上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等均作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另外,“实行上班外出报告批准登记制”要求干部职工上班期间外出开会、办事或出差必须先按程序报告,获准后还要到干部室填写相关登记表后方可离开。严格执行干部纪律保证金制度,激发了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有效杜绝了部分同志上班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岗现象。还将派出五个纪工委的办公点调整到县委院内,统一办公地点,统一管理,让干部队伍纪律严明。工作纪律、保密意识成为纪检干部心中的警钟,常敲常响,委局领导班子带头查改“四风”问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纪检干部人人自觉遵纪守法,上下规矩肃然。
工作不拖沓
“某局一干部发短信邀请同事赴新店开张庆典”,3月10日上午九时许,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后,委局领导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落实处理。11时,被举报人到县纪委党风教育室接受约谈提醒,责令其取消邀请事宜。针对里马小学教师猥亵学生案等网络舆情事件,县纪委监察局立即启动程序,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一年多来,县纪委监察局对各种群众举报和干部违纪案件,及时作出回应,工作作风不推拖,工作任务不拖延,90余件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维护了群众利益。通过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及时查处涉及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队伍纪律,确保了党员干部队伍清正。
拍蝇不手软
2014年以来,根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州纪委报告”的要求,规范案件线索管理,转变办案模式,三个办案工作组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集中力量查办科级领导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小案”。2014年,共向州纪委报送案件线索37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0件,初核37件37人,立案28件28人,处分28人。
2015年春节收假回来,富宁县纪委监察局更是一片忙碌景象。控申室、案检室、案审室的工作量比往年同期增加了一倍以上。查办案件力度加大了,就连以往不参与办案的党风宣教室,今年第一季度也接手了2个案子查办任务。
“努力‘拍蝇’是我们今年的首要任务”这是大家的共识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