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纪委监察局以深化“三转”为契机,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严格准入,配强纪检干部队伍
市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乡镇纪检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严格规定了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纪检专干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准入条件;明确规定了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市纪委提名。乡镇纪委委员和纪检专干的调整、交流由乡镇党委提名,市纪委参与考察后按组织程序决定。2014年来,推荐提拔任用乡镇纪委书记8名,调整纪检组长1名,选调年轻优秀干部7名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培训,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市纪委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机制,通过“三训”切实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一是抽调轮训。每年轮流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到市纪委顶岗学习,每批2-3人,学习期限为2个月。截至目前,对全市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的13名纪检专干轮训一遍。二是分类培训。将纪检干部分为机关纪检干部、乡镇纪检干部、派驻纪检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类别,举办村务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培训班、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培训班、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等针对性较强的班次。截止目前,举办分类培训8班次,培训人数累计达1995人。三是以案代训。在乡镇纪委办案过程中,市纪委下派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指导、帮助乡镇纪委办案。
完善制度,日常管理不放松
正人先正己,市纪委立足从自身做起,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日常管理。一是实行纪检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纪检干部出市、出州、出省、安排休假按照干管权限提前3天逐级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报备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外出期间代其履行职责的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二是实行节假日公车入库封存制度。为规范纪检监察系统公务用车,市纪委明确规定:周末或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入库封存,不得擅自使用,如有加班等特殊情况,必须严格履行派车报备手续。公务用车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
强化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市纪委树立“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的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建立督查常态机制和回访工作机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开展不定期的督查,并形成常态,监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严格履职,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定期开展回访。二是完善约谈制度。要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每年约谈2次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对案件频发的地方和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约谈。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三是健全办案工作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和腐败案件点名通报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执纪监督问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