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编织“三网”狠抓内部管理防止“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5-04-22 08:40:59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年来,麒麟区纪委通过教育、制度、监督网络化建设,探索建立了自律、预防、惩戒三维一体的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机关自我净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力度,防止“灯下黑”。

完善“制度网”,构建自律机制

通过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行为纳入硬约束,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自律机制。一是制定《曲靖市麒麟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则》、《麒麟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干部准入、请示报告等14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干部考勤、接待标准、财务报销、采购和车辆管理等方面具体条款;出台《麒麟区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信访举报处理和案件查办暂行办法》,规范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行为。二是创新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公推公选机制,针对岗位空缺的,采取公开招考选调干部等形式及时充实,针对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或不适应纪检监察岗位的及时调整、调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事项纪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实行纪委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案件等工作,班子其他成员不同时分管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同时,将相关制度执行纳入干部量化考核,作为干部奖惩、岗位调整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2013年以来,全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干部14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岗位轮换10人,系统外交流15人,提拔6人。

搭建“教育网”,构建预防机制

突出学习、教育经常化,让纪检监察干部从认知和心灵上形成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主动意识,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预防机制。一是开展读书每周评。组织机关干部推荐经济、政治、文学和纪检监察业务类等图书、光碟建立图书室,人手发放一册涵盖党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的综合小型读本,实行“学习交流制”和“业务知识定期测试”制,每周一名干部交流学习心得,其他干部进行点评,提高干部理论素养和政治涵养。二是组织党课每月讲。按月制定不同专题,除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观看警示教育教育片外,利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会、机关例会,纪委书记带头,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上廉政课,并从互联网搜集涉及文明礼仪、道德素养等方面的优秀视频讲座进行在线学习,净化干部心灵。三是坚持交心每年谈。做到廉政谈话“三必谈”,即:区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业务室负责人、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必谈;区纪委书记与基层新任纪委书记必谈;区纪委班子成员与存在异常行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必谈。同时,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给干部打好预防针。2013年以来,先后选购图书、光碟1000余册(片),组织学习交流76期,开展教育活动31场(次),对68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畅通 “监督网”,构建惩戒机制

畅通内外监督渠道,做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主动接受监督,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惩戒机制。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明确区纪委干部室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摸底调查,通过调研、考核、督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干部动向,同时,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积极听取纪检监察干部所在单位党政组织的意见和反映,了解其有无异常行为,对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方面被处理的,比照纪检监察系统外干部处理标准加重一级处理,并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二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全面党务公开,制作区纪委党务公开栏及区纪委监察局服务公示牌,公布业务室职能职责、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姓名、电话,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网络监督渠道,明确由区纪委宣教室负责,每天检索网络上涉及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及纪检监察干部的网络评论,梳理相关问题并及时转办核实。同时,区纪委监察局每年向区纪委委员征求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切实整改。2012年至今,全区2名纪检监察干部因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被加重一级问责处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1名纪检监察干部因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被查处,2名纪检监察干部因失职渎职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