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突出案件查办主业,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倾斜,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9件,初核69件,立案32件,处分党员干部39人,较2013年分别增长57.1%、115.6%、128.6%和178.57%。在处分人数中,科级领导干部为11人。
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在优先落实执纪办案人员所需办公办案器材设备的基础上,高起点完成建筑面积590平方米的县纪委谈话点建设,确保了在同一区域内正常办公、组织谈话、饮食起居、应急处理等办案所需。同时,加强办案技能培训,组织办案人员现场跟班学习掌握谈话点机械设备使用操作技能。
在后勤保障上予以倾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在人员调配、办公器材、经费开支、车辆使用等方面向办案工作倾斜。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为重要抓手,制定出台查办案件工作制度,从组织领导、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办案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运转。
在办案力量上予以倾斜。研究出台整合力量强化执纪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将机关各室和派出各纪工委人员力量向信访举报受理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等方面倾斜,直接参与办案人员占机关总人数的60%。重视办案人才库建设,将有实践作战经验、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调整充实到办案一线,为查处腐败案件提供更多的人才储备。(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