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洱源县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的少数”,突出四个重点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突出预防教育这个基础,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抓实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组织316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出台《洱源县廉政审查办法(试行)》,开展领导干部廉政审查371人次;发送节假日廉政短信21期,经常进行提醒教育;坚持以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对自办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通报;组织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7次,组织290多名党员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建成2个县级廉政书屋和40个基层廉政书柜,配置图书4500册、光碟350盘;建成4个州级和26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编辑出版《茈碧花开——洱源县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纪实》一书,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借鉴。
突出作风整治这个重点,切实纠正作风突出问题。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为重点,集中开展“庸懒散慢玩浮”、“为官不为”等专项整治活动,抓住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开展作风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请客、违规使用公车、不按要求张贴公车标准、失职渎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处理。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县共问责2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人;约谈45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7期。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制定出台《洱源县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的规定》、《洱源县领导干部工作约谈制度》2项制度,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2015年3月,对2014年考评出的62名“为官不为”领导干部进行约谈。
突出监督检查这个抓手,有效保障纪律政令畅通。加强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重点检查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工作效能和作风纪律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开工率低、实施进度缓慢、手续不完备等问题,严肃查处见事迟、行动慢、落实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制定了《洱源县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探索出“五制”、“六查”工作法,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重点工作有效落实。截止2014年底,通报了10个单位执行工作纪律不严问题,责成5名擅自脱岗的乡科级领导干部书面说明情况,约谈10人,问责2人。2015年3月,对连续发生森林火灾的牛街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共15人进行约谈;对“3.03”地震恢复重建未按期完工或未验收项目的16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突出纪律审查这个核心,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劲势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3件(本级74件),涉及乡科级干部27件、一般干部及以下85件;初核96件,转立案41件。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6件58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4人、一般干部及以下44人。截止2014年底,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其中开除党籍12人、开除公职4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挽回经济损失6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