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税强化正风肃纪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5-04-16 10:43:34   来源:省直机关纪工委

云南国税以纪律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进一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自身在办税效率、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等存在的问题,使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三个三”落地要求在国税干部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自2014年7月份以来,省局先后三次派出14个明察暗访工作组,对全省16个州(市)的52个基层国税局进行明察暗访,发现5大类共212项问题,对涉及作风纪律的103名直接责任人给予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调整工作岗位”等问责处理。同时,对出现的风作纪律问题负有领导、监管职责的20名基层领导干部给予问责处理,并将问责处理结果在全系统通报。系统内其他单位纷纷以此为戒展开自查自纠,对涉及纪律作风的问题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同时,省局要求系统内各级党组要切实履行自身在作风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六个严禁”和总局“三个禁止,十项措施”的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将落实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列入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制度执行力;坚持严管善待,综合运用并思考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在本系统、本单位形成良好的干事氛围和工作风气,使干部职工遵纪守规形成风气、成为习惯,以优质的纳税服务质量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展示新时期云南国税良好形象。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充分认识自身在作风建设中的职能定位,既协助党组加强作风建设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窗口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落实情况。遵循以明察为主、暗访为辅、教育为主、惩戒为辅、抓时点、抓典型、严肃追责的原则,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聚焦主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保持对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