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深化派出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突出“零距离”监督

发布时间:2015-04-16 10:24:47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日,德宏州瑞丽市深化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率先在全州展开。21名纪检监察进驻人员到政府部门履职60余天,突出“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管”的力度,实现“零距离”监督,确保权力监督没有真空地带。

突出“派”的权威

21名纪检监察进驻人员由市委选任,担任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经市纪委批准,可以初步核实反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提出处理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列席驻在部门各种会议、调阅驻在部门各种文件资料,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改革工作遵循机构设置不变、行政编制不变和领导职数不变的“三不变”原则,由瑞丽市纪委监察局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明确与纪委监察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突出“驻”的优势

一上任即进入角色是纪委(纪检组)共同的工作状态,一到岗即对驻在单位进行摸底调研,了解单位组织机构、行政许可事项、项目实施、制度建设及账户设立情况,查找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紧盯人权、事权、财权,以及重点岗位、行政审批重点环节等工作,减少权力寻租情况的发生。

突出“管”的力度

各纪委(纪检组)认真按照瑞丽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按照“摸底排查、制定计划、建章立制、重点监督”的路线图开展工作。及时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按照“废、改、立”的原则,补齐制度“短板”,制定了《纪检组廉政谈话制度》、《纪检组约谈制度》,《教育局与乡镇派出所及各城区联系通报制度》、《在各学校设立廉政监督员制度》;市审计局纪检组与外出审计组、成员签订《廉洁承诺书》;调整市林业局5个站所负责人。目前,已核实信访件4件,向市检察院移交涉嫌贪污线索1件,市检察院现已立案;共约谈3人,问责1人(正科级干部);制止市直部门乱收费现象1起;对部分市直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纠正和规范。通过选任纪检监察进驻干部进驻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推动了机关作风转变,形成了对违法违纪人员有力震慑,扭转了部分领域和部门贪腐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行选任纪检监察人员进驻重点部门开展工作是瑞丽在派出机构体制机制上的创新和尝试,挑战与机遇并存。21名纪检监察进驻人员表示将加强学习,加强调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实践中创新工作机制和流程,先行先试,不断摸索总结进驻的经验。(王瑞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