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纪委坚持“五抓”安全文明办案

发布时间:2015-04-07 16:14:49   来源:大理州纪委

剑川县纪委按照“三转”工作要求,聚焦查办案件主业,抓实硬件建设、制度保障、教育预防、监督管理及干部培养工作,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抓硬件,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5万元建成总面积150平方米的标准化谈话点,具备无线信号屏敝及门禁功能,并在纪委办公区域及办案点安装多个高清监控摄像头,由专人负责设备运行和维护,通过实时监控系统指挥、调度、监督办案全程,确保办案安全。

抓制度,规范安全办案工作程序。制定完善了《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度》、《办案人员工作纪律》、《陪护工作制度》、《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办案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及承诺书,明确办案人员管理要求、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严肃办案纪律,构建安全办案制度体系,为规范办案程序和约束办案行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抓教育,增强安全办案纪律意识。加强日常教育,结合委局机关每周开展的业务学习会议、案件分析会议开展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教育。加强案前教育,每办理一起案件前,都集中召集办案组人员进行案前教育,重申办案纪律、保密规定及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明确办案、陪护人员工作职责。加强警示教育,以上级通报的纪检监察办案安全事故为警示,对照日常办案中出现的事故苗头,认真汲取教训,剖析原因,警钟长鸣。

抓管理,强化案件监管动态跟踪。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每起案件全程监督保关制度,对案件调查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进行严格监督,案件查结后由专人对相关案件资料进行认真收集汇总,整理成卷,做到手续齐全、程序合法、责任明确,案件审理室坚持对自办案件进行办案回访,查看有无违反程序和规定办案现象,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抓干部,建立办案陪护人才队伍。从委局机关、乡镇纪委挑选30名业务精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干部,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办案及陪护人才队伍。2014年先后选派20余名纪检干部到参加中央、省、州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案和陪护人员的安全文明办案能力。 (王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