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切实深化“三转” 着力履行监督责

发布时间:2015-04-07 10:28:38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4年,玉龙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责,积极主动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着力履行监督责任,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形成新常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聚焦主业,狠抓监督责任落实。主动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深入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党组)和各级领导班子全面领导、组织和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参加市级落实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召开全县工作推进会,层层传导压力和强化责任。制定实施落实主体责任规定的意见和18项措施。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严格考核标准,严肃责任追究。两次组织20位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述廉。按程序对20名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先后组织对县处级领导、乡镇部门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股室站所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各乡镇、部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创建了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2个和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2个。县委高度重视并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工作经费、办案津贴等方面给予了有力保障,完成县纪委监察局谈话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把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狠抓各项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取得新成效。县纪委监察局近年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79个减少到15个。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网络、村务监督制度,整合和发挥农村廉政监督力量,深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断推进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强化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惩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的发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抓重点、抓节点,认真落实问责办法,坚持明察暗访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开展各类监督检查89次,出动1484人次,对一些存在苗头性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18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坚决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借婚丧喜庆敛财、拖欠和侵占群众财物、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典型问题,正风肃纪,有效遏制“四风”蔓延势头,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机制,全年受理解决群众各类诉求1045件。加强民生资金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组织开展财政综合检查和四项资金专项检查,督促强农惠农资金规范使用,有效防止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低效浪费等问题。开展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公共资源交易、公务员考录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和人才录用工作。

依纪依规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出台了《办案工作考核办法》、《查办案件工作奖励办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和《查办案件工作外勤经费管理办法》等,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办案质量明显提高。积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主动受理和查处群众信访举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2件、同比增长14.6%,初核77件、同比增长20.31%;共立案29件(其中党纪案件28件、政纪案件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涉及乡科级6件、6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全县大部分乡镇都有1个或1个以上自办案件。

强化制约监督,促进权力依法行使和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全年领导干部报告1126人次,报告事项涉及13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约谈制度,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7个单位负责人和违反新农村驻村指导工作纪律的3人进行约谈。认真执行诫勉、询问、质询等制度,正确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开展部门廉洁鉴定137个,个人廉洁鉴定608人。紧紧抓住人、财、物三个关键环节和易于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建议、审计处理处罚建议等作用,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行使和公开透明。加强党务、政务、财务各领域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的预防腐败。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查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切实为基层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履职担当能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教育和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参加省市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全年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54人次。组织48人参加干部在线学习。建成了县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传递正能量。强化思想教育,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