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纪委监察局“五措施”要求干部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5-04-07 10:14:26   来源:曲靖市纪委

宣威市纪委监察局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宣威工作实际,坚持“五措施”要求纪检干部加强学习、勤练内功,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始终把学习当成履职尽责的基础和前提,着力提高提高政治鉴别、执纪监督、本职业务、查办案件、拒腐防变等方面的能力。

着力提高政治鉴别能力。纪检干部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信念和政治立场,做到大事面前不糊涂、原则问题不含糊、方向问题不动摇。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在贯彻中央、省、曲靖和宣威市委决策部署上态度坚决、不打折扣。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做严守政治纪律的表率,不利于大局的话不说,不利于大局的事不做,在关键时刻站得稳立场,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算好反腐败的“政治账”、“民心账”,认清肩上的责任,敢于担当,面对问题要敢于直言不讳、挺身而出;面对困难要敢于迎难而上,不上交矛盾、不回避推诿;面对干扰要敢于坚持原则,做到一身正气、客观公正。

着力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强化执纪监督,确保政令畅通,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政环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监督领域的逐渐拓宽,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日益复杂化,只靠过去的老方法和旧招式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治病救人需要深入肌理,对症下药,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执纪监督同样不能局限于自己所做的具体工作和表面工作,要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全面加强对监督对象的了解,加强对实际情况的把握,才能开好治病的“药方”。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学习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科技、信息网络等方面知识,有针对性地填补自身知识的“短板”,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以便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实施有效监督。要做到每查办一件案子、完善一项制度、部署一项工作,都要有利于推动中心工作、树立党委政府威信,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为全局工作服务的功能与作用。

着力提高本职业务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如果不能及时掌握新思想、新知识,不提高学识、眼界,工作上就会陷入“有心无力”的困境。当前,一些干部的能力素质远远达不到要求,有的学习不够、对有关法律法规不能做到耳熟能详;有的业务不精,办事办文不规范;有的执行力不强,承办的工作虎头蛇尾,成效不高。大家要记住一点,对其他部门的干部和群众来讲,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是这个领域的“专家”和“权威”,如果我们还是抱着“混日子”的心态,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业务不熟,那么首先损害的不仅是个人的形象,还有单位的威信和形象。所以,大家一定要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自己分管、负责或承担的工作业务,要做到心中有数、如数家珍,真正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也要扩大学习范围,开阔眼界、拓展思维,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驾驭局面的能力,力争成为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着力提高查办案件能力。要将“敢办案、能办案、会办案、办铁案”作为基本要求,强化查办案件能力建设。要认真落实严、细、深、实的办案标准:坚持“严”字当头,适应形势要求,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细”处着手,强化法治思维,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坚持“深”度挖潜,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实”处拓展,把握政策尺度,提升查办案件综合效果。要加强办案基本能力的培养,着力培养一支熟悉了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经济、法律、财会、审计等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案件调查业务的办案骨干力量。坚持“以审代训”、“以案代训”等有效形式,加强办案实战锻炼,有意识地培养“新人”,充实办案力量。要进一步严明办案纪律,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着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依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牢把住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政纪防线,自觉拒腐防变:一要修身,做到品行端正、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事业上;二要正己,始终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秉公先奉公;三要守廉,时时刻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始终做到一身正气、永葆本色。常委班子成员和各室、各纪工委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在抓班子带队伍上下功夫,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绝对不能让我们的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出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