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11名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任前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5-03-31 09:08:10   来源:德宏州纪委

“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模范遵守党纪国法,……”3月27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11名新任科级、职务调整及岗位调整的纪检监察干部接受机关纪委廉政谈话时郑重承诺。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新成立的德宏州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委严格党内监督制度,把任前廉政谈话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州纪委常委会决定提拔、交流任用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由机关纪委廉政谈话,谈话结束后,对没有发现影响任职情形的干部下发任职通知。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的要求,模范遵守和维护党纪党法,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机关纪委书记李惠萍提出明确纪律要求。

此次任前廉政谈话是德宏州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委今年1月成立以来的首次廉政谈话。机关纪委建立了委局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接受廉政谈话的11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廉政谈话情况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