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打好三套“组合拳”落实“三转”要求

发布时间:2015-03-27 15:52:53   来源:玉溪市纪委

“精简优化拳”转职能。一是精减议事协调机构。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减调整为17个,退出庞杂机构系统,仅保留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将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二是调整优化机构职能。调整县纪委常委分工,整合内部资源;调整派出机构监督联系单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向69个县直单位派出六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实现派出监督“全覆盖”;完善常委联系乡镇(街道)纪检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计划改革调整内设机构。撤并党风室、法监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增设纪检监察室,增强办案力量;拓展宣教室、干部室职能,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工作;突出纪律、作风、办案重点,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主动出击拳”转方式。一是改变被动监督模式。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变事中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二是启动巡查制度,主动出击,消除监督盲区。制定方案,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围绕“人、财、物”重点环节,对被巡查单位,通过宣传动员、听取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情况汇报、查阅复制有关资料财物账目、实地察看、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重点巡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三公”经费支出、重点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惠民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执行、干部人事任免、落实相关制度等情况,同时,针对巡查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强化巡查结果运用,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按相关办案程序处理,巡查中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2015年共对12个单位实施巡查。

“务实提素拳”转作风。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提升业务素养和水平。通过召开集中学习例会、举办乡科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知识培训班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完善选送培训和顶岗锻炼机制、主题活动、案件查办等方式,锤炼干部、提升能力。二是推行业务工作考核制。制定年度委室工作《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共同职责、业务工作、组织领导、考核办法四部分,内容涵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等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设加分项和扣分项,对各委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