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五德并举”抓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24 17:05:29   来源:保山市纪委

保山市隆阳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以“德”为抓手,开展好“述德、评德、察德、审德、验德”五个方面工作,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准确依据。

抓早“述德”。把德作为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专项内容,要求各考察、考核对象撰写个人述德报告,对拟提拔考察对象、考核对象采取书面报告形式,在个人工作总结中要说明“德”现实表现。

抓细“评德”。科学设置干部德的考核指标,从正向和反向对干部的德进行评价,进行双向测评。一方面从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4个方面进行正面测评;另一方面从政治上强不强、品质好不好、工作责任心强不强、作风正不正、为政廉不廉等5个方面进行反面的测评。

抓实“察德”。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法,了解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个别约谈干部工作服务对象和身边工作人员,重点了解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抓广“审德”。通过听取考察、考核对象所在班子主要负责人评价意见,着重了解其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和团结同志情况。并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了解其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情况等。

抓严“验德”。通过发布考察(考核)预告、考察对象公示、任前公示等方法,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信息,畅通“12380”举报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经调查确属在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考核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