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机场集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化“三转”不再参与招投标等现场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16 11:08:08   来源:省国资委纪委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再参与集团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评审验收、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等经营管理具体项目的组织、现场监督等工作。

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明确职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一是要履行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的职责。二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把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三是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通知明确,对一般性的议事协调机构,集团公司纪委和各机场、控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原则上不再参与。各机场、控股企业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原则上不再分管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与具体经济活动相关的业务。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改变过去参与具体业务决策过程,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做法,从过去的过程监督转到重点对各单位和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的依法依规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效果。一是要建立倒查机制。对倒查中发现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及监管不力的情形,严肃问责;对倒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二是要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主责部门监管缺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问责。三是要统筹做好日常监督。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加大对重要事项、重要节点、重点环节的监督。四是要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