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约法五章”以铁的纪律推进领导班子建设

发布时间:2015-03-12 08:44:07   来源:云南省纪委

西双版纳州纪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常委班子成员严明五项纪律,实行“约法五章”,以上率下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铁的纪律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严明政治纪律。不允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妄加议论;不允许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不允许对州纪委集体作出的决定、安排和要求阳奉阴违;不允许利用职位拉圈子,更不允许利用职权经营社会圈子。

严格组织纪律。因公外出必须审查批准,因私外出必须提前请示报告;工作中遇到情况必须请示报告,不允许擅自表态和处置;不得越级请示汇报工作,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常委会议不得临时动议、私设议题。

严格保密纪律。不得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通报工作情况;不得在任何公开场合谈论常委会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跑风漏气、通风报信。

严格办案纪律。任何办案措施的使用必须经过批准;不允许私存信访举报件和其他案件材料;不允许瞒案不报、有案不查、以案谋私。

严格工作纪律。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日常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