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红河州纪委监察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州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州委组织部、州编办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及人员的选配工作。
据了解,州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在内设机构总数、行政编制数和领导职数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办公室、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执法监察室、州效能监察处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将预防腐败局两个科整合设立为预防腐败室。增设了2个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了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了宣传部,把案件管理室更名为案件监督管理室。调整后直接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从5个增加到8个,占机构总数的57.14%,办案人员占行政编制总数的60.32%,州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由150个清理减少到12个。此外,州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监督、检查、指导和联系部门也进行了调整。
通过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州纪委监察局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定位,优化了机构设置,为切实履行职责,推动组织创新,聚焦中心任务,更好地履行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杨文有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是强化纪委监督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基础工作。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把行动统一到组织实施好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上来。要强化履职担当,把精力统一到全面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