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以改革创新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03-11 09:38:25   来源:德宏州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实践中,瑞丽市紧紧围绕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动力,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精神,充分发扬“先行先试”的瑞丽试验区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积极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常态,努力探索符合瑞丽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的新路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呈现出六大亮点。

思想建设抓得牢。思想统领行动,是行动的向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瑞丽市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思想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市纪委全会等会议上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并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纪恒书记调研瑞丽时的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做到学习跟进、宣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为思想统领行动打下坚实基础。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在思想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今年2月召开的瑞丽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我市12位市直单位、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去年以来,我市通过廉政短信平台向全市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办公室主任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655条,组织1475名党员干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人员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2382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网上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命名瑞丽市工商局、国税局等16个单位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进一步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深化改革步伐快。改革创新是推动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新常态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的内在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瑞丽市全面加快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步伐,成立了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瑞丽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开展全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在省、州纪委的大力支持下,瑞丽市以“先行先试”的试验区精神,快马加鞭加快改革进程,于今年2月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展深化纪委派出机构改革工作,从市纪委6个派出纪工委中选任21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进驻21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并担任进驻单位的党委(党组)第一副书记、纪检组长,着力突出“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管”的力度,全面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的监管,充分发挥选任纪检监察进驻人员执纪监督作用,全力扭转部分领域和部门贪腐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目前,21名选任纪检监察干部已全部到岗开展工作,所进驻单位均已为选任干部提供了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设备,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协助其工作。

纪检监察组织阵地广。抓好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阵地建设。从近年从我市查处的腐败案件看,经济领域腐败仍是腐败的重点,我们看到部分企业老板法治意识淡薄、办事靠拉关系走后门甚至进行行贿,也是造成少数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原因之一。同时,个别社会团体和经营者在发展中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缺乏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进一步拓展纪检监察组织阵地,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非公企业和组织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组织势在必行。为此,瑞丽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调研组多次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调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着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消除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鼓励非公企业建立纪检组织。目前,瑞丽市宝玉石协会、德宏州瑞丽红木家具行业协会和景成集团三家在我市具有代表性的非公经济组织已探索建立纪检组织。其中,市宝玉石协会、德宏州瑞丽红木家具行业协会已分别选举出协会纪检委员,景成集团纪检组织建立工作正在加紧筹备中,下一步,我市还将在市内其他非公经济组织探索建立纪检组织。

制度建设保障好。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依规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瑞丽市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建设成效显著。针对重点领域、环节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实际,瑞丽市“先行先试”研究出台《派出纪工委对联系单位财务监督制度》,要求16家市直部门年初将单位账户开设情况、项目清单及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项目实施中期和后期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等上报所联系的纪工委,每月28号以前上报当月的会计报表、大额资金支出呈报表和政府采购审批表,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从源头预防腐败。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今年2月,率先在全州县市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在全州形成落实“两个责任”长效机制。规定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好主体责任这个“关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亮剑、善于亮剑,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情况实行有效监督。全市602名领导干部填报《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2550名党员干部填写《党员领导干部承诺报告》。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纪国法和制度的权威性,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化“三转”成果实。深入落实“三转”,全面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240个,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226个,占总数的90%,拟保留和继续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14个。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真正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进一步突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有更多时间和精力耕好自己“责任田”。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去年以来至今,全市共给予24人党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206.2万元,查办案件继续呈现出势头强劲、自办案件大幅上升、基层办案能力明显提高三个特点。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早纠正,为14件受到失实举报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加大信访包案、督办力度,开通“五级联动”村级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1366条,办结1366条,满意率99.6%。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开展新建楼堂馆所违规行为专项清查、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等专项检查,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严厉整治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全市“三公”经费较上年压缩44%。大力整治“文山会海”,全市性会议较上年减少16%、文件减少18%。抓住中秋、春节等关键节点,开展作风督查明察暗访活动8次,问责40人,约谈44人(其中约谈单位一把手22人),对王成钢、杨从柱等2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56名违反作风纪律规定人员进行通报,取得了良好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转变作风形象好。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瑞丽市纪委市监察局共查找“四风”问题451条,制定整改措施451条,帮助村寨和群众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十余件,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3万余元,有力促进了村寨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组织开展了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党组织志愿者等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方姿雄)